司法部网:上海政法学院举办“社区矫正十周年‘回顾与展望’研讨会”

时间:2013-12-16浏览:1053

2013年12月14至15日,“社区矫正十周年‘回顾与展望’研讨会”在上海政法学院召开。参会代表来自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全国人大法工委、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北京工业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首都师范大学、浙江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山东政法学院、长沙理工大学、浙江万里学院、江苏、浙江、山东、四川、山西、河南警官学院(学校)以及江苏、浙江、上海、天津、湖南等省(市)、社区矫正管理和实务部门的代表共计90余人。参会者中包括近年来国家社科基金九个社区矫正立项课题的负责人和代表以及一些省部级社区矫正课题的负责人。

社区矫正是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重大改革。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联合发出通知确立在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山东六省市率先进行社区矫正的试点,2005年扩大到18个省市自治区,2009年两院两部确定在全国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在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2012年的刑诉法修正案中确立了社区矫正制度,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提出了要“健全社区矫正制度”。

研讨会围绕“中国社区矫正特色与改革创新”、“社区矫正的性质任务、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研究”、“社区矫正中的重要问题探讨”这三个方面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在研讨中,与会者对我国社区矫正事业的迅速发展感到欢欣鼓舞和令人振奋,同时,学者也以独立的精神、科学的方法探讨社区矫正制度在运作中需要改进完善之处,积极提出建议和对策,形成对国家的立法和决策的影响。

研讨会由上海政法学院院长助理王蔚主持,关保英副院长致词,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姜爱东局长作主题发言。在研讨中,既有实务部门的经验交流,又有科研人员的学术探讨;既有思辨的分析,又有定性和定量实证研究;在对社区矫正立法的研究中,既有实体方面的内容,又有程序和组织方面的内容。在提问和自由发言环节,不断出现不同观点的争锋,最后由全国人大法工委的代表从国家法治建设的高度介绍了社区矫正立法涉及的主要问题。与会代表参观了具有上海特色的在区县一级的工作平台---社区矫正中心

研讨会严格按照中央的八项规定,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经费开支,不发放礼品,不举办宴请,不组织旅游,一般不接站送站,用餐标准为每人每天65元。

研讨会由上海政法学院应用社会科学院社区矫正研究所(中心)承办。 

新闻链接:http://www.moj.gov.cn/sqjzbgs/content/2013-12/20/content_5137563.htm?node=3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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