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永利,皇家永利网站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15浏览:1556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皇家永利,皇家永利网站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0〕2号)文件精神,按照《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规定,为激励皇家永利,皇家永利网站: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提高创新能力、全面发展,现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如下:

一、参评对象

皇家永利,皇家永利网站:已注册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奖励比例和奖金标准

专业类别

评定比例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老生)

一等

5%

12000元/学年/人

二等

10%

8000元/学年/人

三等

40%

4000元/学年/人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老生)

一等

10%

6000元/学年/人

二等

20%

4000元/学年/人

三等

50%

2000元/学年/人

专业类别

评定比例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新生)

一等

5%

6000元/学年/人

二等

10%

4000元/学年/人

三等

40%

2000元/学年/人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新生)

一等

10%

3000元/学年/人

二等

20%

2000元/学年/人

三等

50%

1000元/学年/人

三、各学院资金分配情况

专业类型

院系名称/基层单位

人数

资金(元)

学硕(老生)

皇家永利,皇家永利网站:

153

459000

经济法学院

39

117000

国际法学院

39

117000

经济管理学院

6

18000

政府管理学院

20

60000

纪录片学院

27

81000

马克思主义学院

38

114000

刑事司法学院

70

210000

专硕(老生)

皇家永利,皇家永利网站:

65

156000

经济法学院

5

12000

国际法学院

32

76800

经济管理学院

14

33600

政府管理学院

21

50400

人工智能法学院

3

7200

纪录片学院

15

36000

刑事司法学院

15

36000

学硕(新生)

皇家永利,皇家永利网站:

79

118500

经济法学院

20

30000

国际法学院

20

30000

刑事司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

35

52500

经济管理学院

6

9000

政府管理学院

10

15000

上海纪录片学院

12

18000

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研究部)

20

30000

专硕(新生)

皇家永利,皇家永利网站:

39

46800

经济法学院

12

14400

国际法学院

29

34800

刑事司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

10

12000

经济管理学院

16

19200

政府管理学院

20

24000

上海纪录片学院

15

18000

人工智能法学院

2

2400

说明:

1.奖学金的金额原则上不能在学硕和专硕之间调剂使用。如果出现专业班级内不能完成名额的情况,资金额度可在同一年级同一类别内调剂。

2.若出现专业人数特别少的情况,可由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等级或名额调整,并上报学工部学生资助奖励中心。

3.以上学生人数,老生来源于10月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新生根据各学院上报报到人数。若属于特殊情况增加参评学业奖学金的,二级学院需提交佐证材料。

四、组织机构

1.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统筹领导和监督本次评审工作,学工部学生资助奖励中心负责组织具体的评审工作。

2.二级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组织和初评等工作。

五、评选条件及成果认定时间

1.评选条件参见《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20201年修订)和各学院评奖细则。

2.参评学业奖学金的依据是综合测评成绩,成绩和成果认定周期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六、评审程序

1.个人网上申报(10月17日-10月20日):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网址http://student.shupl.edu.cn/),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2.学院初评(10月21日-11月2日):二级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对申请者相关情况进行审核,产生初审名单,并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在院级公示期间及时向相关权限部门反映。

3.学工部复核(11月3日-11月4日):学工部学生资助奖励中心审核院级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后,提交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

4.学校审核和校级公示(11月7日-11月16日):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送审名单。审议通过后,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在校级公示期间及时向相关权限部门反映。

七、材料报送要求

1.各学院请于11月2日之前先行在学工系统上提交评审通过名单,填报拟推荐学生的综测排名;并报送获奖学生汇总名单(学工系统上下载打印,一式一份)、二级学院评审委员会名单、评审报告;

注意:汇总名单要有序号、并按照学生类型和奖项等第(一、二、三等奖)进行排序。

2.另行通知打印获奖学生的个人评审表(学工系统上打印,一式两份)。

以上纸质版材料需加盖二级学院行政公章,个人评审表还需本人黑笔签字确认。

联系人:傅瑾    学生资助邮箱:shuplxszz@163.com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2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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