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下午,机关党委在上合司法培训基地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出席中国共产党上海政法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校领导葛卫华、刘晓红、潘牧天、刘刚、胡继灵出席大会,机关全体党员参加大会。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刘刚主持。
刘刚向大会介绍机关党委出席中国共产党上海政法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产生过程和基本情况。大会通过了机关党委出席中国共产党上海政法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监票人名单,宣布计票人名单。大会按照选举办法规定程序,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采用无记名投票,进行了差额选举,最终选举产生了28名机关党委出席中国共产党上海政法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
选举产生本单位出席中国共产党上海政法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是机关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重要举措。为认真准备和开好这次机关党员大会,机关党委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机关各支部迅速行动、积极落实,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举过程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选举结果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源|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