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党代会以来,上海政法学院党委把讲政治贯穿巡察工作始终,坚定不移开展政治巡察,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压紧压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坚决把巡察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抓手。经过不断实践探索,学校形成“1+1+4”工作法,进一步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用好“一本工具书”,规范开展巡察工作。参考巡视工作要求,合理设计校内巡察工作步骤,形成“一图一册两清单”工具书,即《巡察工作基本流程图》《巡察工作操作手册》《巡察工作内容清单》《巡察期间注意事项清单》,将流程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注重强化培训力度,就“如何制作问题底稿”“如何开展个别谈话”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有针对性地破解高校巡察干部业务能力不足难题。
建立“一个模式”,强化巡察队伍配备。学校党委始终坚持严格政治标准,选好配强巡察干部队伍,加强巡察机构党的建设,形成了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巡察组组长、中层正处级干部担任副组长、从相关部门抽调骨干力量参与巡察的巡察组组成模式,推动领导班子成员更好落实“一岗双责”,持续拧紧巡察工作责任链条,破解同级监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
探索“四个机制”,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巡察发现问题警示教育机制。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通过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编发《党风廉洁工作提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常打“清醒针”,念好“紧箍咒”。二是新一轮巡察启动压茬上一轮巡察整改评估机制。重点就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全方位评估,对时对标对表检查整改成效,把常规巡察与巡察整改评估贯通起来,达到“闭环效应”,实现“循环推磨”,打好巡察“组合拳”。三是巡察整改评估满意度测评机制。始终坚持人民立场,适时开展师生群众满意度测评,用数据检验巡察整改质效,让师生群众参与整改、监督整改、评价整改,确保师生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四是巡纪审贯通协同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扎实推动“校内巡察-纪检监察-审计”三类监督贯通联动,在巡前沟通、巡中协同、巡后监督上形成合力,实现巡察“政治体检”、审计“经济体检”和纪检监察“监督执纪”优势互补、力量叠加,释放监督叠加效能。
源|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纪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