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保卫处在院党委、院长的领导下,在院分管领导的具体领导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负责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的安全和稳定,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安全服务的职能部门。
学院安全保卫工作遵循“依法管理、预防为主、教管并举、妥善处理”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保卫处下设:政治安全兼国防教育主管岗;消防、交通安全兼校卫队主管岗;治安安全兼技防主管岗;安全生产兼治安、交通主管岗;户籍管理兼内勤主管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