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例会会议纪要(2016-14)

来源:暂无编辑:暂无发布时间:2016-10-27点击:0

基建工作例会会议纪要

2016—14

20161026日(周三)上午,副校长胡继灵在求实楼416会议室主持召开学校2016年第十四次基建工作例会。计财处、资产和设备管理处、审计处、后勤保障处、信息办、基建办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讨论扩建工程三期项目调概事宜

会议对学校扩建工程三期项目调概事宜进行了讨论。因大家一致认为扩建工程三期项目的审计报告编制单位万隆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在审计中形成的资料比较齐全,情况也比较熟悉,由他们编制调概报告比较合适。会议决定:由计财处负责与万隆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协调,编制调概报告如不发生费用的,就在原审计合同基础上签订增加编制调概报告工作内容的补充协议;如需发生费用的,双方协商确定费用数额后再上会研究。

二、讨论签订上合组织培训基地项目勘察补充协议事宜

会议听取了基建办主任张燕皇家永利,皇家永利网站签订上合组织培训基地项目勘察补充协议事宜的情况汇报。上合组织培训基地项目工程勘察经公开招标由上海地矿工程勘察有限公司负责实施,中标合同价估算勘察费为58.7979万元。

项目勘察工作全部结束后,经财务监理单位上海东华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审核实际发生勘察费为64.0069万元,超出原合同价5.209万元,建议学校与勘察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后再行结算,补充协议金额为5.2万元。与会人员进行了讨论,并一致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会议决定:由基建办拟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要充分体现不超概算的原则。

三、讨论暂估价项目招标相关事宜

根据学校要求,财务监理单位上海东华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刘新对正在实施的上合组织培训基地项目和扩建五期项目的暂估价项目的预算控制价的审核情况和概算控制过程情况进行了汇报和说明。与会人员进行了讨论,会议要求:财务监理单位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都要严守不超概算的底线,对暂估价项目的投标控制价审核要严格把关;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上海政法学院基建工程暂估价专业分包、材料(设备)招标实施办法》规定的工作职责落实暂估价项目招标工作,加强过程监管,确保招标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合规。

四、讨论四期项目决算财务决算报告编制有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审计处皇家永利,皇家永利网站四期项目决算编制有关事宜的情况报告。四期项目决算由万隆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目前正在进行之中,如根据原来意见纳入四期项目决算中,将造成四期项目决算超概。决算编制单位万隆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认为图书馆中的配电柜项目和2008年的路桥勘察费用约80余万元与四期项目建设无关,建议将该两项费用从四期项目中剔除。与会人员进行了讨论,会议决定由审计处负责协调,请决算编制单位万隆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按实际情况出具说明后,计财处再按规定进行调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