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办处务会议纪要(2019-13)

来源:基本建设办公室编辑:发布时间:2019-12-30点击:146

基建办处务会议纪要

2019- 13

2019428日(周日)下午,张燕主任主持召开2019年第十三次基本建设办公室处务会,焦鹏刚、过海、黄思源参加会议,潘高荣同志因借调市委巡视组工作缺席会议。

   会议内容:

一、部署近阶段主要工作

1. 按照分工安排,本周继续推进校志资料整理汇总和编撰工作。

2.本周督促维保单位对上合培训基地木门、电梯电话线、部分客房有线电视信号等问题,及时跟进,抓紧维修,并做好相关维保记录,由焦鹏刚负责。

2. 本周完成管理学院扩建项目和扩建四期项目规划验收报审资料完善工作,由过海负责。

3. 根据上周召开的28#29#楼电梯维修整改专题会议的要求,督促电梯维保单位逐条进行整改,其中安全使用小提示及维修提示设施于29日落实完成,四部电梯全面自查于“五一”小长假完成。

二、研究讨论的事宜

1.会议听取了有关张燕、焦鹏刚通知续签聘用合同的事宜,根据该两位同志过去三年的考核结果、结合本人意见,会议经过研究讨论,同意按照学校人事处规定,与张燕、焦鹏刚两位同志续签聘用合同。

2.会议听取了张燕同志汇报的上报学生生活配套用房项目负责人推荐人选事宜。根据工程建设的现有规定,建设工程在立项批复以后,项目实行全过程“一网通办理”,据此,项目在完成报建程序后,后续相关工作必须在确定项目负责人以后才能在平台上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要求,在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前,应明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是指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并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的人员。

鉴于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的职责,参照上合组织培训基地和扩建工程五期项目的情况,会议经过讨论,一致同意拟推荐基建办负责人张燕同志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并按学校相关规定提交基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3. 启动上海政法学院生活配套用房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和上海政法学院学生生活配套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编制招标工作。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沪价费[2005]056号)》,经测算,上海政法学院生活配套用房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为92万,根据《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经测算,上海政法学院学生生活配套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编制招标预算金额为30万。

经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启动上海政法学院生活配套用房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和上海政法学院学生生活配套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编制招标工作,因该两个项目都属于项目前期工作,由过海负责该两个项目的招标需求编制,后续按照学校采购规定,提交资产处实施采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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