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办处务会议纪要
(2023-16)
2023年10月16日(周六)上午9:00,张燕主任主持召开2023年第十六次基本建设办公室处务会,高璐敏、黄思源、焦鹏刚、过海参加会议,会议对近期工作和任务进行了部署安排,并讨论了《上海政法学院基建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保修实施办法(试行)》修订稿。
一、部署近期工作
1、新建学生公寓工程项目
(1)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编制:计划于本周三上午召集可研编制单位、代建单位召开项目前期推进工作例会,届时与代建单位就前期工作进行现场交底并共同讨论项目下一步推进计划。(2)专项报告编制单位招标事宜:根据项目推进进度计划,需启动交通影响评估、防汛论证报告和节水评估报告3个专项报告编制单位招标。根据《上海政法学院采购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交通影响评估(采购预算金额为20万)采用代理采购,由过海负责编制招标需求,招标需求现已递交资产处;防汛论证报告(采购预算金额为6万元)和节水评估报告(采购预算金额为6.5万元)均采用部门采购,由过海负责编制询价文件,会议要求该两项部门采购招标项目需提前在资产处网站发布招标公告。(3) 设计、勘察招标:设计将于本周10月18日开标,勘察将于本周10月19日开标,会议要求及时跟进上述两项招标工作进度,并每周向市教委重大办上报项目最新进展情况。
2、学生生活配套用房项目
(1)竣工结算工作:协调代建单位督促财务监理单位和施工总包单位完成竣工结算审定单,基建办根据审定金额拟定补充协议并做好提交学校三重一大会议审议的准备工作;(2)产证办理:学生生活配套用房项目产证办理申请已登记受理,7个工作日后可取得产证。
3、房产证办理:
(1)青浦5幢学生公寓:青浦区房地产登记中心已受理学校产证办理申请,预计14个工作日可取得产证;(2)普陀校区:根据普陀区建管中心的要求做好房屋质量检测报告和消防安全评估报告的修改工作,争取10月份出具经建管中心确认的正式报告,并同步完成年度预算执行。
4、制度修订
《基建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和保修实施办法》已根据基建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修改建议进行了修改,会议重点围绕验收范围、验收流程、代建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职责分工等修改内容进行了讨论,会议要求分别听取基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意见并对制度进一步完善后再提交基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二、需要提交学校“三重一大”会议审议决策事项
根据学生生活配套用房项目审定单,经工程竣工结算,审定价为93080714元,相较于原合同(2021年1月15日签订,金额88326020元)、补充协议1(2022年12月23日签订,金额1362200元)增加金额为3392494元。据此,学校需与施工单位拟按人民币3392494元签订补充协议2,付款方式按照原合同执行,根据学校三重一大制度规定,会议决定将学生生活配套用房竣工结算后签订补充协议事宜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和党委常委会审议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