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办处务会议纪要
(2023-17)
2023年10月30日(周一)上午9:00,张燕主任主持召开2023年第十七次基本建设办公室处务会,高璐敏、黄思源、焦鹏刚、过海参加会议,会议讨论了基本建设办公11月份工作计划,对近期工作和任务进行了部署安排,并讨论了《上海政法学院基建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保修实施办法(试行)》修订稿。
一、部署近期工作
1、新建学生公寓工程项目
(1)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编制:计划于本周四上午召集可研编制单位、勘察单位、代建单位召开项目前期推进工作例会,届时与勘察单位进行现场交底,并就前期工作共同讨论项目下一步推进计划。(2)前期各类意见征询:为提高项目推进进度,本周提前开展校内各部门及市政配套的意见征询,以缩短后续设计单位进场后方案确定的周期。(3) 设计招标:因第一次招标流标,设计计划于10月30日重新发布招标公告,11月21日开标,会议要求及时跟进招标工作进度,并每周向市教委重大办上报项目最新进展情况。(4)合同签订:尽快完成包括代建、勘察单位、防汛影响专项论证编制、节水评估报告编制的合同签订。
2、学生生活配套用房项目
(1)竣工结算工作:本周完成签订补充协议2的校内会签流程,并根据补充协议2完成进度款支付;(2)工程档案收尾:学生生活配套用房项目房产证已取得,本周对接档案编制单位完成档案资料验收。
3、房产证办理:
(1)青浦5幢学生公寓:本周联系青浦区房地产登记中心跟进学校产证受理状态;(2)普陀校区:房屋质量检测单位已根据普陀区建管中心的要求对房屋质量检测报告完成了修改,计划本周二上午联系房屋检测单位与普陀区建管中心当面对接报告修改情况,争取尽快请建管中心确认可出具的正式报告,并同步完成年度预算执行。
二、讨论通过了基本建设办公室11月份工作计划。
会议集中讨论了基本建设办公室11月份工作计划,基本建设办公室11月份重点工作包括建学生公寓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完成包括交通影响评价、设计单位招标工作;提前开始校内各职能部门及市政配套的意见征询,学生生活配套用房补充协议签订和进度款支付,青浦校区五幢历史遗留学生公寓和普陀校区产证办理工作。
三、需要提交学校“三重一大”会议审议决策事项
《基建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和保修实施办法》已根据基建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修改建议进行了修改,并分别听取基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意见一致通过,会议决定将制度提交学校“三重一大”会议审议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