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政法学院学生冬令困难补助、火车票补贴、春节补贴管理办法》和每年度学工办部署的具体任务,结合经济法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额度
依据学校划拨的具体资金额度及名额,予以补贴。现行标准为:
(一)冬令补助:150、200、250元三档
(二)火车票补贴:50、100、150元三档
(三)春节补贴:600元
二、优先申请条件
(一)申请者需以本年度困难认定结果为依据;
(二)少数民族、偏远山区、偏远地区学生优先;
(三)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生活简朴者优先;
(四)积极参加勤工助学、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等各类学校活动表现优秀者优先。
三、不予补贴情况
(一)家校距离较近、返家费低于100元;
(二)乘坐飞机往返者原则上不进行补贴。
四、组织机构
经济法学院学生帮困助学工作组牵头,本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展具体工作,根据学校相关政策和文件要求、结合本实施细则开展评审工作。
五、工作流程
学生自行网上填写并提交相对应的申请表→学院对学生提交材料进行调查、审查和测算金额,对拟上报名单公示3日→上交(学工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本办法自2014年11月7日起实施。
经济法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