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院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实践教学基地揭牌仪式

发布者:许璐娜发布时间:2019-11-07浏览次数:2509

2019117日,经济法学院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实践教学基地揭牌仪式,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副院长陈慧瑛、研究室主任李永铭、政治部干部科副科长陈冬梅,经济法学院·丝绸之路律师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叶卉老师、团委书记汪雪苑老师,熊婷老师、丁娜娜老师出席了本次仪式。

揭牌仪式上,陈慧瑛对泉州和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了简要介绍。她表示,作为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泉州经济发展程度高、速度快,被列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于2013年被评为首届“东亚文化之都”。泉州中院内设16个职能部门和林业审判庭、监察室及机关党委会,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为促进发展、保障改革作出了积极贡献。泉州中院全年案件总量位居全省第一,被最高人民法院分别授予全国法院建设学习型法院先进单位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叶卉代表经济法学院·丝绸之路律师学院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感谢,并对上海政法学院和经济法学院·丝绸之路律师学院的基本情况作了介绍,经济法学院拥有与上海政法学院共同成长的浓厚历史,强大的师资力量,人才培养的坚实基础。叶卉还强调了丝绸之路律师学院是依托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在上海政法学院设立的背景下成立的,这与泉州中院不论在地理位置上还是在工作理念上都不谋而合。因此,她希望在泉州中院的关心和支持下,经济法学院·丝绸之路律师学院的实践教学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将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

双方共同为实践基地揭牌后,还详谈了后续的实习派遣和学术研讨等方面的合作事宜,并合影留念。(沈思贤撰稿/汪雪苑摄影)

经济法学院·丝绸之路律师学院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