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成立碳中和研究中心以及数字法学研究中心

发布者:杜贇滢发布时间:2023-06-09浏览次数:118

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经济法学院成立碳中和研究中心以及数字法学研究中心。


碳中和研究中心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皇家永利,皇家永利网站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我院成立碳中和研究中心,旨在根据我国中办国办印发“皇家永利,皇家永利网站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理理论研究的意见”培养碳中和和碳有关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碳中和研究中心将依托经济法学院学科齐全以及拥有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统计两个学科以及国家级一流本科建设专业基础人才培养基地等的既有优势,探索研究基地人才培养的新途径,通过开展高水平的学术研究及举办各种学术活动,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培养和造就碳中和研究领域的一流学术带头人,促使现有青年科研人员尽快成材,崭露头角,并大力吸引国内外青年学者参加中心的研究工作。通过课程开发和吸收研究生参加课题组,促进最新研究成果向教学层面转化,更新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水平,培养硕士、博士等高级专门人才。从而使中心尽快成为全国碳中和相关法律研究领域的专门人才、培训基地。 

碳中和研究中心主任由经济法学院院长胡戎恩担任。胡戎恩教授,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长期致力于研究法理学、立法学、营商环境法治。


 

数字法学研究中心 

数字法学研究中心致力于数字法领域、特别是我国所面临的数据安全、隐私保护、数据流通和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挑战,进行高层次的研究。本中心的使命是:通过高素质研究人员产生高水平的理论和实用研究成果,鼓励客观的分析与公开的学术讨论。推进数字法学教学改革、数字法学理论改革、数字法学制度设计改革,并影响决策为我国公共政策的形成与决策提供信息与帮助,从而为我国建设法治社会和推动数字法律建设提供重要的支持和保障。本中心将定期组织学术讨论、研讨会和国际会议等,并形成研究动态、工作论文、政策建议等发表。

数字法学研究中心成员包括:胡戎恩、石其宝、曹阳、肖卫兵、孙益武、郑立明、杨彤丹、哥舒·泮、丁迪、蓝纯杰、舒静怡。数字法研究中心主任由丝绸之路律师学院执行院长商建刚担任。商建刚,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拥有16年律师(1999-2015)、7年高级法官(2015-2022)从业经历,曾任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委员会主任,国内首位从律师、专家学者中遴选的高级法官。曾获上海市优秀青年律师(2010)、上海法院系统个人一等功(2017)。主要研究方向:数据知识产权。近期论文有《生成式人工智能风险治理元规则研究》《数据权益的实现:从保护到运用》《算法决策损害责任构成的要件分析》、《数据要素权益配置的中国方案》。近期课题有《中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倍数标准研究》(课题编号:CLS(2022)C26)、数据知识产权立法研究(课题编号KT2023187)。近期获奖论文包括《算法决策损害责任构成的要件分析》、《计量法学视角下的中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倍数标准研究》、《数据产品及服务权益认定的理论与制度综述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