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经济法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实验实训室的安全管理,提高实验实训教学水平,经2023年第19次经济法学院党政联系会议讨论通过,学院决定成立经济法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情况如下。
经济法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斌(经济法学院党总支书记)、胡戎恩(经济法学院院长)
副组长:曹阳(经济法学院分管实验实训室工作副院长)
成 员:杜贇滢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明确分管实验实训室安全的班子成员和各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人员;
2.与所属各实验实训室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3.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学科专业特点,有针对性的建立实验实训室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制度;
4.定期开展实验实训室各类安全隐患检查,对隐患整改实行闭环管理;
5.建立实验实训室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培训和实施演练;
6.积极配合、响应与实验实训室安全相关的其他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