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2012年课堂教学技能竞赛暨教学示范岗评选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日期: 2014-12-30浏览次数: 1
为保证皇家永利,皇家永利网站:2012年课堂教学技能竞赛暨教学示范岗评选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奖项设置及评选方法
(一)奖项设置
奖项名称 | 名额设置 | 奖励方式 | |
课堂教学示范岗 | 5名 | 颁发证书,2013年每月给予1000元津贴 | |
单项奖 | 最佳课堂教学设计奖 | 根据专家组听课实际情况设置 | 颁发证书,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
最佳多媒体制作与应用奖 | |||
最佳双语教学奖 | |||
最佳课堂互动奖 | |||
教学方法创新奖 |
备注:同一参评教师最多只能授予课堂教学示范岗称号或某一项单项奖。
(二)评选方法
1、课堂教学示范岗产生办法
依照《校级课堂教学示范岗评选参评教师得分计算方法》(见附件1)计算每位参评教师总得分,按得分高低排序,提请校长办公会确定课堂教学示范岗人选。
2、各类单项奖产生办法
各同行专家和教学督导通过随堂听课评教,根据《2012年课堂教学技能竞赛暨教学示范岗评选单项奖参考评分标准》(见附件2),填写《上海政法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见附件5)中的单项打分部分,给出每位参评教师各单项得分,由教务处按单项分别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按得分高低排序,提请校长办公会确定各单项奖得主。
二、专家听课安排
请各同行专家(含教学督导)根据专家分组及听课安排表、参评教师分组及讲授课程具体授课时间、地点情况表(详见附件3、附件4),在2012年11月14日(周三)-12月7日(周五)期间完成对参评教师的随堂听课工作,每次听课请填写《上海政法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见附件5),并确保表格中关键信息无遗漏(如课程名称、授课教师、课程综合评价得分、各单项得分、专家签名、专家所在部门等)。请各位专家(含教学督导)将上表于2012年12月10日(周一)上午11:00前集中交送至求实楼112办公室张彩英老师处。
联系人:张彩英 电话:39225077
教务处 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