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20年6月学士学位评定工作现已展开,本次授予学士学位对象包括:
一、2016级普通本科毕业生;
二、2018级专升本毕业生;
三、回校参加并通过英语等级考试的往届毕业生;
请各学院汇总(《上海政法学院学士学位表格》、《上海政法学院学士学位表格(补授)》)等材料并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6月24日之前将会议记录及评审材料交至主教309A(南)教务科。
教务处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