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2023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工作日程安排表
信息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 2022-10-20浏览次数: 10
时 间 | 内 容 | 负责部门 或负责人 | |
2022—2023学年 秋季学期 | 秋季学期 2022年10月14日前 | 教务处制订毕业论文工作计划与日程安排表,作毕业论文前期准备工作。 各二级学院修订毕业论文大纲。 | 教务处 二级学院院长 |
第6周 10月17日-21日 | 各二级学院开始毕业论文前期准备工作。 | 二级学院院长 | |
第6周--第7周 10月17日-11月4日 | 各二级学院拟定毕业论文参选题目,并向学生公布;举办毕业论文辅导讲座,组织、指导、帮助学生选题。 | 二级学院院长 | |
第8周--第9周 11月7日-18日 | 学生选题后,由各二级学院安排指导教师。 | 二级学院院长 | |
第10周--第12周 11月21日-12月9日 |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定题,并填写论文开题报告。 | 指导教师 | |
第12周--第13周 12月16日前 | 各二级学院对毕业论文进行前期检查。如发现问题,相关二级学院应予以整改。 | 二级学院院长 | |
2022—2023学年 春季学期 | 春季学期第1周--第9周 2023年2月20日-4月21日 | 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撰写并修改毕业论文。 | 指导教师 |
第10周 4月24日-28日 | 各二级学院组织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指导教师对论文进行评阅,评出评语和成绩。 | 二级学院院长 指导教师 | |
第10周--第12周 4月24日-5月12日 | 质管办组织校外专家对本科毕业生论文进行答辩前“盲审”,每个专业抽检5-10%。各二级学院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论文信息汇总表、被抽检论文文本电子件、论文开题报告及毕业论文特殊要求等,具体提交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对学生论文进行查重检测,评阅教师评阅论文,评出评阅成绩。 | 质管办、 二级学院院长、教学秘书及评阅教师 | |
第13周--第14周 5月15日-5月26日 | 各二级学院组织论文答辩,评定、审核、汇总、登录学生毕业论文综合成绩,同时组织优秀论文评选答辩工作,将学生毕业论文成绩汇总表及优秀论文申报材料交教务处。 | 二级学院答辩小组成员、 教学秘书 | |
第14周 5月22日-26日 | 各二级学院组织毕业论文自查工作,并作工作总结。 教务处对优秀毕业论文进行审核。 | 二级学院院长、教学秘书、 教务处 | |
第14周之后 | 根据市教委、教育督导办等部门的通知要求,组织本科专业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并反馈抽检结果。 | 质管办、教务处、二级学院院长、教学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