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上海政法学院2023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工作日程安排表

信息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 2022-10-20浏览次数: 10

  

  

负责部门

或负责人

2022—2023学年

秋季学期

秋季学期

20221014日前

教务处制订毕业论文工作计划与日程安排表,作毕业论文前期准备工作。

各二级学院修订毕业论文大纲。

教务处

二级学院院长

6

1017-21

各二级学院开始毕业论文前期准备工作。

二级学院院长

6--7

1017-114

各二级学院拟定毕业论文参选题目,并向学生公布;举办毕业论文辅导讲座,组织、指导、帮助学生选题。

二级学院院长

8--9

117-18

学生选题后,由各二级学院安排指导教师。

二级学院院长

10--12

1121-129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定题,并填写论文开题报告。

指导教师

12--13

1216日前

各二级学院对毕业论文进行前期检查。如发现问题,相关二级学院应予以整改。

二级学院院长

2022—2023学年

春季学期

春季学期1--9

2023220-421

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撰写并修改毕业论文。

指导教师

10

424-28

各二级学院组织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指导教师论文进行评阅出评语和成绩。

二级学院院长

指导教师

10--12

424-512

质管办组织校外专家对本科毕业生论文进行答辩前盲审,每个专业抽检5-10%。各二级学院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论文信息汇总表、被抽检论文文本电子件、论文开题报告及毕业论文特殊要求等,具体提交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对学生论文进行查重检测,评阅教师评阅论文,评出评阅成绩。

质管办、

二级学院院长、教学秘书及评阅教师

13--14

515-526

各二级学院组织论文答辩,评定、审核、汇总、登录学生毕业论文综合成绩,同时组织优秀论文评选答辩工作,将学生毕业论文成绩汇总表及优秀论文申报材料交教务处。

二级学院答辩小组成员、

教学秘书

14

522-26

各二级学院组织毕业论文自查工作,并作工作总结。

教务处对优秀毕业论文进行审核。

二级学院院长、教学秘书、

教务处

14周之后

根据市教委、教育督导办等部门的通知要求,组织本科专业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并反馈抽检结果。

质管办、教务处、二级学院院长、教学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