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本科生退学申请流程
信息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 2024-01-15浏览次数: 10
一、申请注意事项
1.退学的学生按学校规定期限办理退学手续离校。退学学生的 档案需退回其家庭所在地,户口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迁回原户籍地或者家庭户籍所在地;
2.退学的学生由所在学院负责将退学通知书送交学生本人及家长,并由学生家长(监护人)负责领回;
3.退学学生必须在10日内办理离校手续,所属学院负责督促其离校;
4.作出退学决定后未修读课程的学费、住宿费,按规定予以退还。
5.符合申请条件的退学学生可以申请肄业证书,详情参考以下链接:https://www.shupl.edu.cn/jwc/2023/1110/c2089a126531/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