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注意事项
学生休学期满,应当在期满前一个月向学生所在学院提出复学申请,经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长审批后方可复学。因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还须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确认其恢复健康的证明,并经学校卫生保健科复查合格。
学生复学后需按照申请表内的教学计划完成学业。
二、申请流程
上海政法学院复学申请表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