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上海市2024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考生守则

信息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 2024-06-05浏览次数: 10


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以下简称为“CET”)的考生须在考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避免在不知晓相关规定情况下造成无法考试或考试成绩无效情况的出现:

一、考试当日,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或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提前到达考场,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四级开考时间为9:00;六级开考时间为15:00。开考后,禁止考生入场。除有特殊原因,在考试全过程中,考生不得中途退场。

二、考生入场须出示纸质版准考证报考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有效身份证件含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军人证件、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香港身份证、澳门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护照。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三、除收音设备外,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2B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字迹签字笔、橡皮。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智能手环、智能手表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录放音机(包括MP3等)、电子记事本等违规物品不得携带入场,一经发现,将按违规处理,成绩无效。

四、考生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五、考生答题前应认真阅读试题册正面的“敬告考生”内容,按要求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成绩无效。英语四级(CET4)和英语六级(CET6)需将试题册背面条形码粘贴条粘贴至答题卡1上规定位置,错贴、漏贴、损毁条形码粘贴条将按违规处理,成绩无效。

六、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作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填涂信息点时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相应位置填涂,修改时须用橡皮擦净。只能在规定考生作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作答的,一律无效。

七、英语四级(CET4)和英语六级(CET6)须在规定时间内依次完成作文、听力、阅读、翻译各部分考试。作答作文期间不得翻阅试题册。听力录音播放完毕后,须立即停止作答,监考员将立即回收答题卡1,得到监考员指令后方可继续作答。作文题内容印在试题册背面,作文题及其他主观题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作答,选择题均为单选题,错选、不选或多选将不得分。

八、遇试题册、答题卡分发错误或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九、考试期间非听力考试时间,不得佩戴耳机,否则按违规处理,成绩无效。

十、考试期间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不得使用修正液(带)。

十一、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安坐原位。待监考员收卷、清点完毕,宣布考生可离场后有序离开。严禁考生将试题册或答题卡带离考场。

十二、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拒绝作弊行为。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考试秩序。考生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按违规处理取消成绩。对扰乱考场秩序,参与团伙作弊、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