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下午,“警务讲坛”第二十五讲“事实与规范的相互拉近”在主教201B顺利举办。本次讲座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邓子滨教授主讲,警务学院副院长杜雪晶主持,社区矫正教研室主任刘泽鑫参加与谈,警务学院130余名学生参加。
讲座开场,邓子滨教授开门见山地引出此次讲座的中心主旨:“在刑事领域内没有唯一真理”,以此提醒同学们应当以批判性的思维保持对理论与事件的审视。随后,邓教授以“给一个事实,就能有一个答案”为主题,对刑法领域以司法解释来补充“法律漏洞”之现象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指出刑法领域法律空缺的问题应当由立法机关来解决,而不能是由法官造法。这种站在“罪刑法定”视角上剖析司法实践的思考方式,将法条中沉闷的文字灵活地运用并融入思维方式中,给在场的同学们带来极具开创性的法学思维熏陶。
为进一步说明“事实与规范如何相互拉进”,邓教授例举了“杂技艺人‘运输’猴子”案,让在场学子一同思考何谓“运输”,以此来完成事实的认定以及展示在本案中“艺人带着猴去表演”这一事实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这一规范是如何被拉进的。随即邓教授指出司法过程不能先有结论再去论证,通过巧妙的类比将本次讲座推向了高潮——“这无疑如照着样图拼拼图,可是我们不能忘记,如果没有样图,一幅拼图可能会有好几种拼法。”换言之,在司法中,我们永远不知道自己是否掌握了唯一真相,那么在对事实真相(即正义)的追求中,必须经过程序正义的检验。据此,邓教授给出了“未经正当的过程,就不得随意剥夺人的权利”的精彩结论。
下半场的讲座以杜雪晶、刘泽鑫同邓教授的与谈以及学生的提问开场,杜雪晶教授指出,事实与规范的探析是法学方法论的探讨,今天邓教授以说理明畅的高超能力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学课,希望同学们对法学方法论的探究从本次讲座延伸至日常学习与思考。刘泽鑫回忆起自己读书也时常去听邓子滨教授的讲课,记忆犹新,表示自己的观点与邓教授高度契合,并提出“刑法是否对其他部门法有代替之势”的问题。
邓教授随即对刘泽鑫和同学的问题做了回答,指出“规定越多,遗漏越多”、“程序正义能够将人性之恶降到最低”、“不可能实现之法与强人所难之法皆为恶法”、“只有程序是看得见的,而实体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随意界定”……这些精辟犀利的见解无疑使得同学们对于“何谓正义”、“罪刑谁定”“程序有何价值”有了更具象的感受和更深刻的理解。
讲座结束,全场掌声雷动,同学们以此对邓子滨教授带来的深刻一课表达感激之情。与邓教授共同探究何谓正义、权利、真理的这一课,无疑将会贯穿同学们法律学习与实践的始终。(马明宇撰稿)
警务学院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