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学院党总支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党课

发布者:黄侃来源:警务学院发布时间:2024-06-13浏览次数:10

加强党纪学习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6月11日,警务学院党总支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党课,警务学院党总支书记马小娜,上政第24学生党支部书记刘震涛,警务学院教师党支部书记冯秋迪分别进行授课,全院师生党员出席。

马小娜介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历程和《条例》的主要内容,重点讲解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纪律建设情况,她指出,回顾党的百年发展历程,我们党由弱小到强大,从苦难到辉煌,历经磨难考验,一个重要法宝就是不断加强纪律建设,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管党治党她强调,要学习党纪知规矩,在深入阅读中琢磨“要义”,在深刻领悟中汲取“精髓”,始终保持思想定力,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自觉做遵纪守纪的表率。

刘震涛围绕《条例》中内容的修改情况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从“为新征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和“坚持以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两个角度对《条例》进行了解读。他指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要认真学习《条例》,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强化自我约束,促进担当行为。

冯秋迪同志对《条例》中“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等内容进行了系统讲解,他指出,工作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依规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要不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把纪律规矩刻印在心,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把严守纪律规矩落到实处,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会上,党员进行交流学习,一致表示将将党纪学习融入到日常生活工作中来,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和纪律观念,真正把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做到守规矩、明底线,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警务学院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