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师:
2016年度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具体申报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2016年申报“曙光计划”项目的人选须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等条件,并应是学校重点培养和使用的在编在岗青年教职工。
二、“曙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申报本年度“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人选应是学校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每校限报1名,该名额不占学校“曙光计划”规定分配额度,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德育处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初审,推荐参加统一答辩。
三、有意申报的人员,请于2016年6月7日(星期二)13:00前将曙光计划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纸质申请书(一式4份用于答辩)报送至科研处,相关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科研处信箱:keyan_shupl@163.com。
四、其它
曙光计划采用限额申报的形式,需要答辩筛选,答辩时间为2016年6月8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于智慧; 联系电话:39225077
联系地点:求实楼204室
附件:
科研处
二O一六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