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研究所(中心)、应用社会科学研究院、相关教师:
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
申请者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近期召开的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宣传,根据课题指南(详见附件)的总体要求,设计具体的研究选题进行申报。本专项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项课题资助经费3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二、申报条件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限全国高等学校申报,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4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4. 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5. 连续2年(指2015、2016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7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右上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
4. 项目经费执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四、学校截止时间和上报材料要求
1、 学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20日,请各有关学院、部门严格遵守学校的截止时间。
2、 材料报送要求:
(1)需上报完整准确的书面《申请评审书(含A、B表)》一式2份(包括原件1份);与书面《申请评审书(含A、B表)》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文档,请发送至85164796@qq.com(请在邮件发送标题栏注明××学院、部门××教育部××专项申报表)。
教育部专项任务类项目申请书,不需要申报者上传申报系统,申报者将电子版发送至85164796@qq.com,由学校科研处统一进行上传。
(2)《申请评审书(含A、B表)》等一律用A4纸打印、复印,A、B表左侧装订在一起。
五、其他事项
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学院科研副院长联系,也可直接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于智慧 电 话:39225412 E-mail:85164796@qq.com
附件: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指南
科研处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