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师:
2017年度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具体申报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2017年申报“曙光计划”项目的人选须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等条件,并应是学校重点培养和使用的在编在岗青年教职工。
二、“曙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申报本年度“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人选应是学校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每校限报1名,该名额不占学校“曙光计划”规定分配额度,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德育处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初审,推荐参加统一答辩。
三、有意申报的人员,请于2017年5月23日(星期二)13:00前将曙光计划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纸质申请书(一式4份用于答辩)报送至科研处(行政楼216),相关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85164796@qq.com。如果申报人数超过2人,学校将采取公开答辩,择优选拔的方式,确定最后推荐人选,请申报老师提前做好准备。
科研处
2017.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