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研究所(中心)、应用社会科学研究院、相关教师: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指南》经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即日起正式发布,课题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着力用当代马克思主义凝聚思想共识,努力构建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发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指导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各类课题申报。2017年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共设三类课题:系列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面向全市公开招标,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三、课题申请人条件:在上海市工作或者居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除上述条件外,各类课题申请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系列课题、一般课题申报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须有两名同一学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2.青年课题申报者和课题组成员必须是35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尚未取得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青年社科研究者。
四、《课题指南》只列系列课题的选题条目,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的申报不受《课题指南》选题条目限制,可自行设计选题,但必须遵循《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
1.系列课题按规定条目进行申报。2017年度系列课题设9个研究系列, 共61个子课题。系列课题要求在1年内完成,资助经费为每项5万元。
2.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按学科进行申报。2017年拟立项一般课题200项,资助经费为每项8万元;青年课题100项,资助经费为每项6万元。时效性较强的应用类课题要求在立项后1年内完成;基础类课题要求在2-3年内完成。
五、课题申报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1.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采用网上填报方式,申报者须在市哲社办网站的课题申报管理系统中注册个人用户(已注册用户直接登陆系统即可),完成实名认证,补充(更新)个人资料,填写相关课题申报数据,将系统自动生成的课题申请书电子文档打印装订后,送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课题申报所需材料(如《学科代码表》等)可从市哲社办网站(http://www.sh-popss.gov.cn)下载。申请书必须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校科研处负责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申报者资格、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有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资格不符合《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2)选题不符合《课题指南》要求,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
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
所申报课题无关的;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
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等知识产权争议的。
(3)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市社科规划课题在2017年7月1日前未获得结项批复的(以结项证书日期为准)。
(4)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市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处理且尚在资格限制期内,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
(5)未按照《申请书》规范填写纸质表格和打印装订的。
(6)未按照“课题申报管理系统”要求进行实名认证,或提交的证件信息与用户注册时不符的。
(7)未按照“课题申报管理系统”要求在线填写数据,或填报数据与报送的纸质《申请书》“数据表”内容不一致的。
3.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在审核《申请书》纸质材料的基础上,还需对本单位申报者的实名认证信息和网上录入数据进行审核。各课题申请人要保证《申请书》数据填写的准确性和报送材料的完整性。另课题经费预算要严格按照《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执行。
4.课题申请人务必于2017年6月15日前提交实名认证信息,以便校科研处进行审核。此次皇家永利,皇家永利网站:课题申报工作网上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25日。期间各课题申请人需把填好的《申请书》在网上进行提交,先由科研处对其《申请书》进行网上审核,审核无误后项目负责人方可打印装订,并于2017年6月28日之前,将课题《申请书》1式7份纸质材料(1份原件和6份复印件),报送至校科研处。
课题申报受理地点:求实楼203室
联系电话:39225085 联系人:何咏梅
附件: 1.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指南
2.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3.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学科代码表(2011年版)
上海政法学院科研处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