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研究所(中心)、应用社会科学研究院、相关教师:
为加强志愿服务的理论研究,提升上海志愿服务理论研究的水平,进一步发挥志愿服务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作用,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受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发布2017年上海市社科规划(志愿服务理论研究)专项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志愿服务理论研究专项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组织课题研究工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以志愿服务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与应用研究并重,努力构建具有上海特点的志愿服务理论体系,发挥志愿服务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二、申报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申报者资格、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有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做好课题研究的各项组织工作。鼓励跨单位、跨专业开展联合研究,鼓励课题承担单位给予经费、人员和时间等各方面配套支持。
三、2017年上海市社科规划(志愿服务理论研究)专项课题,根据志愿服务理论研究重点、难点、薄弱点,拟定了5个重要选题(见指南),申请人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招标课题,着力推出有份量有深度的研究成果。
四、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与所申报课题内容有关的研究工作经历,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以及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申请课题研究。课题组主要成员须熟悉相关领域情况。
五、课题研究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研究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有理论、数据和案例支撑。注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符合上海实际的、操作性强的政策建议。
六、课题资助额度为:每项课题五万元。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需要,参照《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详见附件3)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请注意:其中专家咨询费提取额不得超过课题资助经费的10%,管理费提取额最高为1500元)。
七、申报课题须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课题评审组专家或邀请专家进行申报辅导。
八、申报结束后,由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与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共同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确定最终中标课题组。
九、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由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与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共同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除特殊情况外,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十、课题研究时限为6个月,即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
十一、课题申请人填写《2017年上海市社科规划(志愿服务理论研究)课题申请书》(详见附件2),并于2017年7月24日(星期一)当天上午11点之前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9份(1份原件和8份复印件),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提交至求实楼科研处203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eyongmei@shupl.edu.cn 。
联系人:何咏梅
电 话:39225085 13671644725
附件1:2017年上海市社科规划(志愿服务理论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附件2:2017年上海市社科规划(志愿服务理论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
附件3: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