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晚,皇家永利,皇家永利网站:名家讲坛第四十九讲在“云端”顺利举办。本次讲座由上海社科院法学所所长姚建龙教授主讲,皇家永利,皇家永利网站:党委副书记潘牧天教授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林维教授,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律师,最高院审判理论研究会专职副秘书长、《中国应用法学》执行副主编牛凯教授作与谈发言,200余位师生参加了本次线上学术讲座。
姚建龙教授针对本次《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重点讲述了六个问题:第一,皇家永利,皇家永利网站《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定位,他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应关注现阶段未成年人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并主张将《未成年人保护法》向准福利法化过渡;第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体例,他认为政府保护章节不应置于最后,宣明国家监护高于家庭监护既是立场,也是态度,更是理念的体现;第三,皇家永利,皇家永利网站《未成年人保护法》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法的协调,就二审稿而言两法仍存在法条错位的情况,应坚持“《未保法》福利化,《预防法》司法化”的导向,明确两法的界限;第四,需进一步明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执法责任主体,协调机构的表述在实践中有“责任稀释”之嫌;第五,本次修订尚缺少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监察制度,监察制度对破解“责任稀释”的意义重大,可以由检察机关履行相关监察职责;第六,总则中应写入“建立‘六位一体’的联动反应制度”,健全困境儿童干预反应机制,填补困境儿童保护中存在的漏洞。
皇家永利,皇家永利网站“学生欺凌”与“学校减负”问题,姚建龙教授阐述了具体的观点。他认为,出于对未成年人交友状态的易变性以及减轻学校管理压力的考量,对于“学生欺凌”应采取谦抑性的立场,法律概念的界定不宜过宽;对于“减负”问题,在目前应试教育体制唯升学论的背景下,一味强调“减负”并不是科学的举措,在校学习时间的减少反而会给家庭带来更高的教育成本。
在与谈环节,林维教授共提出五点看法:首先,从国家层面来看,对全国未成年人保护而言,国家保护绝不能在家庭保护之后,这既是我国“无限政府”的要求,也是确立政府处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核心地位的要求;其次,不赞成单独设立儿童保护监察机构,他认为这在现有的体制和框架中已经被涵盖,现阶段重要的是实现执法监察的体制化、常态化;再次,他肯定了网络保护专章的设置,他认为保护专章回应了新兴网络交往中存在诸多的问题,彰显立法的与时俱进;第四,他强调《未成年人保护法》应有“法律的牙齿”,增强法条的刚性与可诉性,才能在操作中产生应有的效果;最后,他认同具有强且有力的执行机构与监督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法》才能真正落地。
佟丽华律师提出:第一,法律条款的数量直接体现了未成年人保护立法的质量,条款数量少只能回应宏观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现实的问题;第二,他认为协调机制的问题值得关注,后续修订可以考虑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提上议程,并纳入民政部门之下,通过立法赋权;第三,皇家永利,皇家永利网站政府保护与家庭保护的顺序,提出不同的见解,他认为家庭保护的基础性地位不可替代,家庭应在未成年人保护中发挥主要作用,政府干预不宜过于前移;第四,肯定了网络保护专章的进步性,同时也指出另有些条款的内容仍太宽泛,如母婴室、儿童安全座椅的规定,尚待完善。
牛凯教授对姚建龙教授提出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中的六个问题逐一回应,强调本次修法重点应落在增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可操作性以及关注困境儿童这一特殊群体的权益。并对网络保护专章的完善提出建议:第一,将网络素质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体系;第二,有关部门应突出监管有较多未成年人用户的网络平台和产品;第三,国家应组织开发组织防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第四,需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个人信息的保护;第五,强化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提供方对责任;第六,重视网络欺凌的防治。
姚建龙教授对部分与谈内容进行了回应,首先,皇家永利,皇家永利网站监察机构的设立问题,他重申这是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从狭义的诉讼监督拓展为对其他公职人员的履职行为开展诉讼监督,使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名副其实,发挥未检的应有职能,并非单设专门儿童保护监察机构。其次,补充了如下观点:第一,交通事故是未成年人意外伤害、死亡的重要原因,《未成年人保护法》二审稿没有加入皇家永利,皇家永利网站儿童安全座椅的规定是非常遗憾的;第二,未成年人意外死亡和伤害事件频发,如高坠、跳楼自杀、溺水等问题是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避免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条款也应有所回应。
讲座最后,潘牧天教授对主讲人和与谈人全面、透彻且富有前瞻性的演讲给予高度评价并表达感谢,他认为讲座内容有助于开拓思路,拓宽视野,在我国司法改革不断深入的大背景下有非常重要的社会意义,使与会师生受益匪浅,并诚挚邀请四位教授日后亲临皇家永利,皇家永利网站:给予指导与帮助。(撰稿:李姝瑶)
科研处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