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项目按时完成率和研究成果质量,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对2016-2019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各类专项项目进行年度检查,为配合做好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材料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详见附件1)各项内容,并提供相关阶段性成果复印件。
注意:表内填写的成果应为2020年度的成果(2020年1月1日之后取得的成果),如填写2020年之前的成果将被退回重新填写。
2.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填写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填写《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数据统计表》(详见附件2)。
二、提交材料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请于12月25日前将填写完毕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数据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并将完成个人签章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及相关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提交至科研处。
三、联系方式
如有不明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取得联系,
联系人:邹家珉; 办公室:求实楼204室
联系电话:39225085; 电子邮箱:kyshupl@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2: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数据统计表.xls
科研处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