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办、研究院(所、中心)、基地及相关教师:
为进一步响应国家一流学科建设号召,引导学校教师致力于学术研究,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科研学术骨干,推动上海政法学院学术研究快速发展,根据《上海政法学院年度学术精英与年度学术新秀评选办法(试行)》,现将2021年度评选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教师参评2021年度学术精英,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2020年已具有高级职称。
2.在2020年发表C2级以上核心期刊论文五篇以上,或者发表B1级以上核心期刊论文两篇以上,或者发表A级核心期刊论文一篇以上,或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三个以上。
(二)教师参评2021年度学术新秀,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2020年仅具有中级及以下职称。
2.在2020年发表C2级以上核心期刊论文三篇以上,或者发表B1级以上核心期刊论文一篇以上,或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两个以上。
二、奖励待遇
被评选为2021年度学术精英、2021年度学术新秀的教师享有如下奖励待遇:
(一)每月一千元的奖励,连续发放十二个月。
(二)在教师节表彰大会上颁发荣誉证书。
(三)免除一年度科研考核量,教学工作量在不违反相关规章制度、文件的基础上做最大减免。
三、评选程序
拟参评人请下载并填写《2021年度上海政法学院年度学术精英与年度学术新秀申报信息汇总表》、《上海政法学院年度学术精英申请表(2021)》或《上海政法学院年度学术新秀申请表(2021)》,打印《申请表》一式3份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盖章后,连同相关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3份于6月16日前报送至科研处,《信息汇总表》、《申请表》电子版同步发科研处邮箱。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科研处取得联系。
联系人:方瑜; 办公室:求实楼205室;
联系电话:39225172 邮箱:kyshupl@163.com
附件:
1.上海政法学院年度学术精英与年度学术新秀评选办法(试行).docx
4.上海政法学院2021年度学术精英与年度学术新秀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科研处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