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 “教授第壹讲”(第12期)】孟飞教授:公共数据开放利用的逻辑与规则

发布者:张晨发布时间:2023-05-09浏览次数:619

讲座题目:公共数据开放利用的逻辑与规则

讲座时间:20235914:30

讲座地点:汇知楼107

主讲人:孟飞(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司法研究所副所长、教授)

主持人:丁茂中(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司法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办单位:人事处、科研处、上海司法研究所     

主讲人简介

孟飞,上海政法学院教授,研究领域为经济法基础理论、法律经济学、金融法,出版《合作金融组织社员权利保护研究》《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制度逻辑》专著2部,在《东方法学》《政治与法律》《法商研究》《农业经济问题》《上海经济研究》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和省部级项目10余项。

讲座内容简介

推进公共数据社会化或商业化利用已经成为数据立法的一个核心问题。现行法律和地方性法规仅确立了开放利用原则和授权运营模式,尚未形成相应的法律规则体系来平衡公共数据的公共属性与商业化价值属性的关系。从理论逻辑来看,公共数据商业化利用必将其作为资产来对待,从而激励多元利益主体共同参与公共数据资产价值的创造及分配,会计学和财产法学理论为公共数据资产化提供了支撑。在公共数据资产价值共创中,政府主管部门与商业利用主体、授权运营机构之间形成了公私合作关系,承担担保责任并确保开放利用的机会公平。而在公共数据资产价值分配中,基于社会公众是公共数据集的形成主体和数据主体,商业利用主体应承担普遍服务义务,以及自有数据开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