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办、研究院(所、中心)、基地及相关教师:
为进一步响应国家一流学科建设号召,引导学校教师致力于学术研究,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科研学术骨干,推动上海政法学院学术研究快速发展,根据《上海政法学院年度学术精英与年度学术新秀评选办法(修订)》,现将2023年度评选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教师参评2023年度学术精英,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2022年已具有高级职称。
2. 2022年科研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发表C2级以上核心期刊论文五篇以上,或者发表B1级以上核心期刊论文两篇以上,或者发表A级核心期刊论文一篇以上;
(2)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三个以上,或者国家级重大项目立项一个以上,或者国家级一般项目立项二个以上;
(3)获得省部级以上横向课题数量三个以上,或者立项金额数90万以上;
(4)内参获政治局常委级以上单篇批示二篇以上,或者获得政治局委员级以上单篇批示四篇以上。
(二)教师参评2023年度学术新秀,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2022年已具有中级及以下职称。
2. 2022年科研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发表C2级以上核心期刊论文三篇以上,或者发表B1级以上核心期刊论文一篇以上;
(2)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两个以上,或者国家级一般项目立项一个以上;
(3)获得省部级以上横向课题数量两个以上,或者立项金额数60万以上;
(4)内参获政治局委员级单篇批示三篇以上;或者中办单篇采用六篇以上。
二、奖励待遇
被评选为2023年度学术精英、2023年度学术新秀的教师享有如下奖励待遇:
(一)每月一千元的奖励,连续发放十二个月。
(二)学校将择机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免除一年度科研考核量,教学工作量在不违反相关规章制度、文件的基础上做最大减免。
三、评选程序
拟参评人请下载并填写《2023年度上海政法学院年度学术精英与年度学术新秀申报信息汇总表》《上海政法学院年度学术精英申请表(2023)》或《上海政法学院年度学术新秀申请表(2023)》,打印《申请表》一式3份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盖章后,连同相关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3份,于9月28日(周四)16:00前报送至科研处,《信息汇总表》《申请表》电子版同步发科研处邮箱:shuplkeyanxiazai@163.com。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科研处取得联系。
联系人:马叶俊
办公室:求实楼205室
联系电话:39225172
邮箱:shuplkeyanxiazai@163.com
附件:
1. 上海政法学院年度学术精英与年度学术新秀评选办法(修订)
2. 上海政法学院年度学术精英申请表
3. 上海政法学院年度学术新秀申请表
4. 2023年度上海政法学院年度学术精英与年度学术新秀申报信息汇总表
上海政法学院年度学术精英与年度学术新秀评选办法(修订).docx
上海政法学院2023年度学术精英与2023年度学术新秀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科研处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