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政法学院校长、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办公室主任、上海仲裁委员会主任,第十六届上海市人大代表。曾任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国际商会(ICC)仲裁与替代争议解决委员会副主席(2016-2019)。兼任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国际商会(ICC)仲裁与替代争议解决委员会委员、国际体育安保中心(ICSS)理事会理事、中国国际商会仲裁与替代争议解决委员会副主席、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上海市法学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会长、(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等职。《东方法学》优秀作者。
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私法、仲裁法等,先后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项目,中宣部、司法部、教育部、商务部以及上海市哲社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省部级课题数十项,已出版中英文学术著作和教材20余部,发表《论“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软法治理》等学术论文和评论百余篇。她善于创造性地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具有鲜明的学术特色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在自贸区法治建设、国际仲裁、上合组织法治、“一带一路”法律保障等领域提出了诸多新思路、新观点,积极推进法治理论和法治实践创新。她曾担任比利时根特大学、荷兰海牙阿瑟国际法学院、美国威斯康星大学、美国天普大学、美国旧金山大学等访问学者和访问教授,很好展现了中国学者的跨文化交流能力和亲和力,在国际法学界得到广泛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