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少华,现任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法学博士,国家二级文科教授、博士生导师,获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中达环境法学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兼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暨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暨法学特色专业建设委员会(财经类院校)副主任、上海市法学会自贸区法治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教育部法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主要研究领域为环境法、经济法、自贸区法治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3项、重点项目3项;先后在《中国法学》《东方法学》等期刊与《解放日报》等报刊上发表100余篇论文,其中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文摘转载(摘)近二十篇;获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上海市等科研与教学奖十余项;出版《生态主义法哲学》等专著两部;主编《自贸区法治评论》与《数字法治评论》辑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