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办、研究院(所、中心)及相关教师:
为贯彻“有组织科研”工作方针,激发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提高青年教师申报国家社科、教育部社科等基金项目的积极性和申报质量,提升青年教师科研能力,现组织申报2023年度青年教师国家社科培育项目,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申报条件
(一)2021、2022、2023年度新入职的青年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具有博士学位,聘任教学科研岗位。
(三)拟申报国家社科、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具有独立开展研究能力。
(四)每位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
(五)2022年度已获资助的青年教师不再予以资助。
二、申报及评审方式
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和领域自由设定选题,或参考往年国家社科、教育部社科基金指南进行申报。经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申请人申报时需提交纸质版文件《2023年度青年教师国家社科培育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一式一份(请见附件1)、《上海政法学院青年教师国家社科培育项目选题申报书》一式五份(请见附件2)到求实楼203办公室,同时提交上述材料电子版至科研处邮箱。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9日周四16:00,逾期不再受理。
三、研究期限
研究期限自立项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9日16:00止。请于该期限截止之日前提交结项材料即纸质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一式五份(见附件3)至求实楼203办公室、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四、资助额度
每个项目经费资助额度为3000元,经费于项目结项后拨付,请于拨付当年年底财务关账前执行完毕。
五、结项条件
提交《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内容和形式符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要求,总字数7000字左右。
未尽事宜,请咨询科研处马文华。
六、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39225077 科研处邮箱:kyshupl@163.com
科研处
2023年10月19日
附件1:《2023年度青年教师国家社科培育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2:《上海政法学院青年教师国家社科培育项目选题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