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秋,上海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博士生导师。现为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法治宣讲团成员、上海市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实践宣讲团成员、上海市生殖健康伦理专家委员会委员;兼任上海市法学会纪检监察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等;2016年被评为上海市第六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上海市宣传系统优秀党员,并获得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
主要从事党内法规、纪检监察、生命法学等研究。主持国家社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各1项、国家社科重大项目子课题2项,上海市哲社一般项目、中国法学会项目等省部级科研项目7项,其他各类项目数十项。迄今已在《马克思主义研究》《自然辩证法研究》《现代法学》《光明日报》《解放日报》、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Bioethics、《广岛法学》等国内外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文章450余篇(其中有30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转载),出版《生命法学理论梳理与重构》《代孕规制的法律问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视野下的党内规矩建设与纪检监察研究》等专著、参著30余部。研究成果获得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各1项、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网络理论宣传优秀成果奖(2项)、首届(1984-2014年)中国刑法学优秀著作二等奖、第八届马克思主义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中国科学技术法学突出成就奖、中国卫生法学会2023年学术成果奖、上海市体育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上海市党建研究会年度课题优秀成果二等奖等各类奖励和荣誉数十项,接受海内外访谈百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