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师:
按照《上海政法学院校级科研项目资助管理办法(修订)》和《上海政法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修订)》规定,2022年度及2023年度上海政法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和2023年度上海政法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研究周期已到, 拟结项,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立项协议书要求,认真填写《上海政法学院科研项目结项报告》(项目类别请按照申报书填写“校级科研项目”或“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等)。
本次结项范围为2022年、2023年尚未结项的校级科研项目及青年科研基金项目,针对上述项目,本次结项时间为最后结项时间,本次未能按时结项的,予以“未通过”结项。一年内不得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二、请提交下列材料:
(一)《上海政法学院科研项目结项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并签字;
(二)项目研究期间已发表相关论文的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一份;以本项目为基础申报并获得省部级以上项目资助的,需提交省部级以上项目立项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申报材料一份;
(四)经费明细查询表一份;各项目负责人请至财务报销系统:查询类——个人项目查询 ——选择年度——勾选包含过期项目;自行下载支出明细,选择打印后另存为PDF格式版本,请勿提交Excel格式版本。
(五)上述文件电子版:电子版材料文件名称:项目类别(校级科研项目或青年科研基金项目)+姓名+项目编号,内部文件命名方式:1-结项报告、2-论文名称/项目立项通知书(多篇论文提交多个文件需递推排序)、3-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申报材料、4-课题经费明细查询表,并按照上述文件排序填写《上海政法学院科研项目结项报告》中的课题结项递交材料目录。
请相关老师提交前检查上述结项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是否齐全、电子版结项材料命名是否正确。
三、注意事项:
已发表论文如属于CSSCI来源期刊目录所列期刊论文,请在表格第三页“期刊”一列中标明。已发表论文如属于外文检索系统收录的论文,请在表格第三页“期刊”一列中标明并附上论文复印件及检索证明。
四、时间安排:
请各位老师于2025年4月8日(周二)16: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求实楼203室(提交纸质版材料时确保电子版材料已经提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方便提交纸质版材料时一同审核电子版材料)。
联系人:马文华;
办公室:求实楼203室;
联系电话:39225077;
电子邮箱:keyan@shupl.edu.cn
科研处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