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讲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第三人的责任——《公司法》第191条的理解与适用”学术讲座举办

发布者:马叶俊发布时间:2025-12-08浏览次数:10


123日下午,上海政法学院“名家讲坛”系列的第258讲在汇知楼107会议室成功举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赵磊教授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第三人的责任——《公司法》第191条的理解与适用”为题,为在场的师生们带来了一场引人入胜的学术演讲。讲座由上海政法学院科研处处长刘军教授主持。

讲座伊始,刘军教授对赵磊教授做客皇家永利,皇家永利网站:名家讲坛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谢,介绍了赵磊教授在民商法学领域深耕多年、深厚积淀和重要学术贡献。刘军教授表示,此次讲座为学术交流搭建了宝贵平台,期待以本次分享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双方在学科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深度合作,携手为民商法学学科的创新发展与学术繁荣注入新动能。

讲座中,赵磊教授首先明确,《公司法》第191条皇家永利,皇家永利网站董事对第三人责任的规定,其适用主体涵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特殊类型主体,并指出该条款系《民法典》第1191条的特别法,二者存在特别法与一般法的适用关系。随后,他围绕该条款所涉董事责任的性质展开深入辨析,重点探讨了该责任究竟属于法定责任还是侵权责任、补充责任还是连带责任等核心争议问题。最后,赵磊教授提出了《公司法》第191条下董事对第三人责任的诉讼程序衔接适用问题,认为在司法实践中,应明确适用该条款追究董事责任的请求权基础与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确保法律适用的清晰性与公正性。

互动环节,与会师生与赵磊教授围绕如何具体确定股东责任等多个问题,展开了热烈、深刻的讨论。赵磊教授以其深厚的学术积累与独特的视角,为师生们的问题提供了细致而精当的解答。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下帷幕。


源|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