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公务印刷定点供应商招标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15浏览次数:660

项目编号:招15-072

项目概况:

根据《上海政法学院印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本次招标是选取上海政法学院2015年度定点印刷供应商,在定点印刷协议签订期限内学校各个用户部门的公务印刷业务根据《上海政法学院印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限额标准范围内可在定点印刷供应商处范围内进行选取,经过规定的采购方式最终确定印刷商。

项目需求:

  1. 一、   定点印刷供应商资格:

  2. 1.  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和采购项目所要求的经营范围。学报、期刊类定点印刷供应商具有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3. 2.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4.  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和售后服务队伍;

  6. 5.  具有履行定点采购项目相适应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维修能力或相适应的服务能力。

  7. 二、   定点印刷要求:

  8. 1.  若中标成为定点印刷供应商后,须与学校签订《上海政法学院定点印刷协议》。

  9. 2.  定点印刷供应商提供印刷服务时,需按学院具体要求进行制版、印刷、装订(安装)。

  10. 3.  定点印刷供应商对承印的物品,必须严格按投标时所承诺的内容进行服务,材料品质应符合招标人的要求;所有印刷成品要字迹清楚、墨迹饱满、色排准确、规格尺寸标准。

  11. 4.  定点印刷供应商应保证印刷所用材料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定点印刷供应商应对由于印刷质量与印刷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产品使用的问题负责,费用由定点印刷供应商负担。

  12. 5.  有定点印刷的服务质量控制规章制度。无条件退换污损、图文不清、缺页、倒页、缺附件等质量不合格的印刷品,承担相应损失并免费退换。印刷品合格率不得低于95%。如达不到合同规定质量,则按单项合同金额的2%罚款。

  13. 6.  能按上海政法学院要求及时将印刷品发送到指定地点,需要整理、标注、安装的按用户部门要求进行。若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完成整理、标注、安装,则按单项合同金额的2%罚款。

  14. 7.  对涉及机密的印刷业务,有严格有效的保密服务制度。对已制版印刷的菲林、PS版须妥善保管,严禁外传外借。

  15. 8.  具有一定的印刷品设计能力。

  16. 三、   招标分类:

  17. 1.  按照印刷对象及内容及要求不同,分三类进行招标:

Ⅰ类:日常教务办公类,指日常办公教学各类信封信笺、表格报表、档案袋、试卷等;

Ⅱ类:书刊类,指学报、期刊类;

Ⅲ类:宣传类,指各部门日常宣传印刷品,宣传、招生专项或大型活动印制的宣传用印刷品。

  1. 2.  每类印刷对象选取3-4家定点印刷供应商。

  2. 四、   报价要求:

每类招标按下面表格虚拟项目要求进行报价,此报价作为评审参考,并作为相应印刷单项的参考价:

类别

品名

规格

单价报价

Ⅰ类

表格报表

信笺、文件

规格:210×285(高)mm。

内文:296P(P指码),双面单色印刷,70g国产胶版纸。

装订:骑马钉

Ⅰ类

国标信封

80g牛皮纸

Ⅱ类

校报

规格:4K

新闻纸80克

1、4版彩色;2、3版黑白

Ⅱ类

期刊

规格:210×285(高)mm。

内文:152P(P指码),双面四色印刷,80g国产铜版纸。

封面:4P(P指码),双面四色印刷,200g国产铜版纸,单面覆亚膜。

装订:胶背(无线)

Ⅲ类

书画画册

封面页纸:250g进口艺术纸或铜版纸四色印刷,字体烫金工艺

      内页印刷及用纸:四色印刷,157g进口铜版纸

      页码:80P左右

      扉页:113g进口硫酸纸

      装订工艺:无线胶装

      成品规格:285*285mm

Ⅲ类

Kt板

规格210*120mm

Ⅲ类

刀旗

规格60*120mm

备注:

  1. 1.  上述虚拟项目需求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包含了本项目所涉及的设计、排版、印刷、运输(上述虚拟项目交货地点在济南市)、验收、保险、售后服务、税款等所需的一切费用。

  2. 2.  中标人的报价将在定点服务期内作为提供定点印刷服务的参考价格,同等需求下,定点采购价格不得高于本次报价。

 

  1. 五、   投标要求:

  2. 1.   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印刷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材料;

  3. 2.   投标单位可以对上述三类印刷对象中的一类或多类进行投标;

  4. 3.   投标单位须提供详细的企业情况资料,包括企业规模和相关资质,与上述投标类型相应印刷设备类型数量、人员配备、经营场地、服务体系;

  5. 4.   投标单位须根据自己所选择的招标类别,按上表所列条目进行报价。报价文件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6. 5.   投标书一式叁份,密封加盖骑缝章,递至上海政法学院监察室。地址:外青松公路7989号;收件人:吴建军 ;联系电话39225153,并于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

  7. 6.   本项目联系人:张敏;联系电话:39225038

  8. 7.   投标时间: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6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