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15-107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上海政法学院对实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招标,并采取议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方案总价不超过10万元。
具体招标需求参见附件
有意参与竞标的单位,请将投标文件于2015年9月30日前快递至:上海政法学院(外青松公路7989号) 设备处,并于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
联系人:张敏
联系电话:39225038
附件:
项目编号:15-107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上海政法学院对实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招标,并采取议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方案总价不超过10万元。
具体招标需求参见附件
有意参与竞标的单位,请将投标文件于2015年9月30日前快递至:上海政法学院(外青松公路7989号) 设备处,并于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
联系人:张敏
联系电话:39225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