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继续教育学院公务用车租赁
项目编号:15-143
预算金额:9万
由于业务工作需要,继续教育学院拟通过招标租用一辆公务用车,对该车辆有以下需求:
1、1.8升及以下排量,车价18万以内的5人座轿车。
2、车辆为2013年1月1日以后购买。
3、车辆强制保险等基本保险由出租方承担,其中第三人责任险金额为100万元。
4、车辆5000公里数正常保养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5、车辆验车费由出租方承担。
6、车辆正常的损坏、损耗、维修、更换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7、租赁期限暂定一年。
有意参与竞标的供应商,请将投标文件于2015年11 月 18日前送至:上海政法学院 资产与设备处(外青松公路7989号),并于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请提交有关资质证件、营业执照和车辆相关资料等,报价文件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2139225038
联系人:张敏
资产与设备处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