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始,印制与出版服务列入2019-202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按照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的要求,印刷为集市采购,用户只能从政府采购集市目录中选择供应商。为此,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做以下说明:
一、印刷服务涵盖内容: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要求,下列印刷须从政采集市供应商中选择:
1.票据、证书、文件类印刷(包括:各类发票、收据、票据等);
2.普通印刷(包括:公文用纸、资料汇编、试卷类、手册类、宣传海报等);
3.套封打印信封类印刷(包括:卡片、名片、日历、档案袋、信封、手提袋等)。
除上述三种情况外,发票上含有“印刷服务”、 “印刷品”等含有“印刷”字样的项目。
二、印刷服务采购流程:
1.用户部门通过学校招标采购系统提交印刷项目采购申请和印刷需求;
2.用户部门汇同资产处共同从政采集市中选择三家供应商,联系或约请其来校,向其发布印刷需求(或印刷样品);
3.供应商向学校资产处书面报价;
4.资产处会同用户部门及相关部门共同评审,原则上以最低价确定中标商;
5.资产处采购人员根据确定的中标商在政采集市采购下单,双方签订政采合同;
6.项目实施完毕,验收合格后,政采平台确认验收;
7.资料归档。
特此告知
资产处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