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资产处根据学校相关招标采购规定对上海政法学院部分土地追溯评估项目进行公开询价,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60000元
2、服务期要求:在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报告。
3、项目名称:上海政法学院部分土地追溯评估项目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多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
(三)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四)供应商必须是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定点采购馆资产评估服务供应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9日上午9:00时
递交地点:上海市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南大门
四、询价会时间、地点:
询价会时间: 截止时间后立即组织
五、公告发布媒体上海政法学院网
六、联系方式:
采购 人:上海政法学院
地 址:外青松公路7989号
联系 人:张敏
电 话:39225038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上海政法学院提出质疑
上海政法学院部分土地追溯评估项目 询价文件 (1) (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