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2023095
2.预算金额:0元
3.项目名称:上海政法学院2023年资产拍卖机构遴选项目
4.项目期限:合同后30天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并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表格式);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表格式);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响应供应商须依法取得《拍卖经营批准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7.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响应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转包,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17日上午10时00分
递交地点:上海市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南大门门卫室(快递学校无法接受)
四、询价会时间: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一星期内。
五、公告发布媒体:上海政法学院校园网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政法学院
地 址:外青松公路7989号
联系人:许老师
电 话:39225122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上海政法学院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