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岗位廉政建设责任书

发布者:张芳发布时间:2024-02-29浏览次数: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障资产处各业务岗位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签订本责任书。

责任内容

1.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两手抓”。严格执行上级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持高质量完成岗位业务工作,坚持不发生岗位违法违纪行为。切实加强对岗位廉政建设工作的认识。岗位工作人员明确自身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把岗位廉政建设纳入本人的总体工作目标。

2.坚持规范、公正、公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政府采购、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坚决执行规定的工作流程,公正公平,禁止暗箱违规操作。

3.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岗位职业道德。规范采购招标和履约验收各环节,准确入账,材料齐备,保证采购招标、资产管理、资料归档工作的正常进行。

4.在岗位工作中自觉履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贪污、不受()贿,不以权谋私,不搞不正之风,不挥霍浪费公款,抵制各种商业贿赂。共产党员要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勤政廉洁,严格自律。

5.岗位工作人员要主动接受上级或职能部门的检查和监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6.积极配合、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问题、查办案件。对已经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反映,如实汇报,主动配合、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清问题。构成案件的要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7.对于已经确定的违规行为将接受校纪校规处理,相关人员要承担责任。属于违法犯罪的,将依法处理。

8.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党支部和行政对岗位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考核,与学校年度考核同时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对部门工作人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发生违规违纪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9.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部门与各岗位人员各执一份。责任人因工作变动的,由继任者继续履行责任。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签字盖章)                      责任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