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资产处根据图书馆的委托,根据学校相关招标采购规章规定,对上海政法学院校史展基础搭建项目招标需进行公开询价,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招案2024099
2、预算金额:148000元
3、项目名称:上海政法学院校史展基础搭建项目
4、项目期限: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报价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所有供应商不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
3)本项目不接受分包或转包,也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现场勘探及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现场勘探时间:2024年8月25日上午10时00分
地点:上海市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行政楼318室(过时不候)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7日下午15时00分(快递无法接收)
递交地点:上海市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行政楼318室
四、询价会时间、地点:
询价会时间: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一星期内
五、公告发布媒体上海政法学院校园网
六、联系方式:
采购 人:上海政法学院
地 址:上海市外青松公路7989号
联系 人:潘文杰
电 话:021-39225170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上海政法学院提出质疑
上海政法学院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