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人事处根据学校相关招标采购规章规定,对2025年度人才招聘宣传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政法学院2025年度人才招聘宣传服务
2.预算金额: 5万元
3.采购服务内容与要求:专业人才招聘宣传
具体要求如下:
3.1.网站有一定的创立时间,具备一定的规模,专门为全国各大高校及事业单位提供高层次人才招聘宣传服务的服务机构;
3.2.网站须有较强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浏览量较大;
3.3.提供长期的网站图片广告位宣传服务至少2个;
3.4.提供百万高层次人才关注量的微信公众号长期推送服务至少2次;
3.5.提供博士人才社群长期推广服务;
3.6.其他线上宣传渠道,如微博,高校就业中心等;
3.7.提供不少于3个场次的海内外线下高层次人才招聘会;
3.8.提供服务期内自有的人才库服务,并提供简历优选推荐服务、可精准化对接应聘海内外学者;
3.9.针对学校招聘内容,提供一对一的专业人才顾问,针对特定人才进行邀约服务;
3.10.提供在宣传周期内随时新增,修改内容服务;
3.11.提供后期其他相关的、合理的线上服务。
4.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报名表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16时30分
递交方式:提交报名登记表到邮箱hr@shupl.edu.cn
报价人递交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11月5日16时30分
递交方式: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报价内容盖骑缝章密封后送至: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平逸凡收,电话:021-39225121并发邮箱hr@shupl.edu.cn
注: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文件,将拒收。
四、联系方法:
采 购 人:上海政法学院人事处
地 址:外青松公路7989号
联 系 人:平老师
联系方式:021—39225121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上海政法学院提出质疑。
上海政法学院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