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资产处根据后保处的委托,根据学校相关招标采购规章规定,对上海政法学院校文明校园创建美化校园环境项目招标需进行公开询价,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招案2024120
2、预算金额:18.7274万元
3、项目名称:上海政法学院校文明校园创建美化校园环境项目
4、项目期限:合同后10日完成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现场勘探及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现场勘探时间:2024年11月5日上午10时00分
地点:上海市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行政楼318室(过时不候)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6日上午10时30分(快递无法接收)
递交地点:上海市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行政楼318室
四、询价会时间、地点:
询价会时间: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组织
五、公告发布媒体上海政法学院校园网
六、联系方式:
采 购人:上海政法学院
地址:上海市外青松公路7989号
联 系人:潘文杰
电话:021-39225170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上海政法学院提出质疑
上海政法学院文明校园创建美化校园环境方案施工图[1].pdf3_上海政法学院校文明校园创建美化校园环境项目.doc
上海政法学院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