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民法典共7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1260条。民法典实施后,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同时废止。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那么,为什么要编纂民法典?它将给百姓生活带来哪些变化?
为什么要编纂民法典
(一)成就一部完善的权利宣言书,确保人民福祉,推进依法治国。
孟德斯鸠于1748年发表《论法的精神》,书中声称在民法母亲慈祥的目光下,每一个人都是平等而独立的王国。而此次通过的民法典,在第一条就开门见山规定:“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民法典通过广泛确认的各种权利,清楚地赋予每个人为生存和幸福所需的条件和限度,从摇篮到坟墓,细致入微地呵护每一个生命,甚至对人的利益关注延伸到生前和死后。
民法越发达,社会越文明。英国著名学者梅因在《古代法》一书中指出,一个国家文明的高低,看它的民法和刑法的比例就能知道。民法典作为“权利宣言书”,充分保护人们的权利和自由。从某种意义上说,对私权的保护越是详尽和完善,对公权的规范行使就越是有更高的要求。因此,民法典是保证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的基础性法律。制定一部完善的民法典,是落实中共中央依法治国方略,打造法治政府和依法执政的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二)落实宪法使命,弘扬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民法典制定的权源、内容均受宪法制约。民法典落实宪法使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赋予公民人格平等,保护公民财产,保护婚姻家庭和家庭成员权利,制约国家权力滥用,捍卫人格尊严,促进人格自由发展,保障人们追求幸福的权利。
民法典第4条至第8条规定了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遵守法律和不得违反公共秩序等基本原则,这些原则与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度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民事立法、司法以及人们的日常民事活动得以弘扬。
(三)夯实市场经济的基石,实现良法善治,维持长治久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与正义。”
相对于公法,私法在国家和社会治理方面有着独特优势。比如,物权制度保护人们对财产的占有和支配欲望,使有恒产者有恒心;合同制度调整财产流转关系,使财富顺畅流动;婚姻家庭制度保障和谐的婚姻和家庭关系,实现家庭功能;人格权制度保护人们的生命和尊严;继承制度使财富代际流传,激发人们创造和积累财富的积极性;侵权责任制度使人们知分寸、懂礼节,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完善的民法典将使社会关系顺畅有序,市场经济繁荣稳定,实现良法善治,长治久安。
(四)完善法律体系,统一裁判规则,维护司法清明。
私法法典化是大陆法系的一个近代现象,也是当今世界潮流。1756年巴伐利亚民法典是最早编纂的一部民法典,1804年法国民法典是第一部资产阶级法典,因其系统、详尽、平易以及张扬的私法精神而享有极高的声誉,也广受法国人民爱戴,当时法国农民白天田间劳作,夜晚挑灯夜读民法典。1900年德国民法典在学者研究大量学术成果的基础上制定,以抽象、严谨和精准而著称。民法典的制定是欧洲大陆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其对法治理念的形成、防止司法专横、维护民事司法的统一、增进商品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原有民商事法律主要以单行法和司法解释的方式体现,民法典所具备的逻辑性、形式理性是单行法无法取代的。通过法典编纂所构造的法律体系,概念准确、位阶分明,使其更易于传播、接受和援用。一部完善的民法典,逻辑严密,内涵严谨,有助于防止法官裁量权滥用,维护司法清明。
民法典给百姓生活带来哪些变化
与刑法等法律不同,民法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也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那么,民法典将给百姓生活带来哪些变化呢?
(一)民法典是规范科技时代生活的法律。
高速发展的现代科技在给人们带来福祉的同时,也使各种侵权和损害的发生变得更加频繁和严重。民法典相关条文在这方面进行了规定:一方面,新型财产和利益受到民法典保护,比如互联网财产虚拟货币、游戏设备,这些过去没有定义过的新事物,都被纳入民法典的遗产范围;另一方面,民法典明确了科技时代的行为规则,明确禁止各种人肉搜索和非法窃取他人信息的行为,确定了网络侵权举证义务分担的通知与反通知规则,禁止利用人工智能给他人“换脸”等。此外,捐赠人体器官以及与人类基因和人类胚胎有关的非法医学和科学研究工作受到严格管控。
(二)民法典是顺应时代要求的法律。
传统民法更关注人们财产利益的保护,而民法典顺应时代要求,反映时代精神,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对人格权保护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从而成为本次民事立法的最大亮点。民法典不仅逐一列举并细化了对各种人格权的保护,明确私人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人信息属于个人隐私,还增加了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并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职过程中知悉的个人信息有保密义务。
(三)民法典是注重民生,积极回应百姓呼声的法律。
过去五年间,民法典立法10次公开征求意见,40多万人参与、提出意见102万条,历经各种立法调研,百姓很多呼声都在立法中得到回应。
比如,民法典顺应老龄化时代,在婚姻家庭编专章设立监护制度,在监护制度中设立意定监护,优化适用于老年人的监护规则;确立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保护特定群体的安身立命之所;专章规定物业合同,改善百姓居住环境。民法典降低住宅维修资金的启动条件,规定只要专有部分面积和人数占三分之二以上业主表决过半数通过即可启用;面对高空坠物,以前法律规定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建筑物全体使用人“连坐”,这不仅不利于降低严重危害生命健康的高空抛物、坠物行为,而且导致无辜业主受牵连,对此,民法典规定有关机关应及时查清侵权人,进一步明确相关各方的民事责任;为应对职场性骚扰,民法典规定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有预防、受理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实施性骚扰义务。而面对各界反映强烈的高利贷问题,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高利贷。
(四)民法典是举一反三、灵敏应对典型事件的法律。
互联网时代的民事立法,其对社会热点事件的反应也体现了互联网速度。针对新冠疫情期间出现的老人与小孩在家无人照料的情况,民法典规定,因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民政部门有义务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疫情期间,亿万民众居家隔离,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管理人员发挥的重要作用被立法者关注,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员以及业主有义务积极配合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理措施。此外,民法典还在国家征用条款中增加了疫情防控原因,规定了涉及国家订货任务的条款。
(五)民法典是面向未来的法律。
理论上讲,法律从诞生的那一刻起就具有了滞后性,而法律的性质又要求其具有稳定性和权威性,所以,民法典在体现时代性的同时,需要具备一定的前瞻性。民法典立法不是简单综合,而是在继承中有所创新,其中倾注了立法者大量的心血和智慧。大到基本原则、权利的确认,小到细微的条文修改,都注重体现时代性和前瞻性。对正在形成的民事活动的新形态,一时难以界定权利属性的,民法典也留下相应空间。
比如,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绿色原则确立为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典第9条将保护生态环境纳入民法并上升为民法基本原则,该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为落实这一“绿色原则”,合同编规定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强调了负有义务的卖方应履行回收旧物义务;侵权责任制度则完善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增加了环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又比如,1985年实施的继承法对遗产范围的规定适用列举式,其中包括“牲畜和家禽”,这一遗产范围规定在今天看来已没有太多适用性。民法典将遗产以概括式界定为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不仅涵盖了互联网财产、虚拟货币、游戏设备等新型财产,而且涵盖了过去和未来可能产生并被法律认可的所有新型合法财产。
总之,民法典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一步,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是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重大制度安排。立法者既博采众长,又进行立法创新,保持中国特色,紧扣时代脉搏,反映人民心声,从而使我国民法典成为一部科学的、能够屹立于世界民法典之林的、面向21世纪的民法典。
(原载于2020年5月28日“上观新闻”,作者为上海政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