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一带一路”问题的深入研究,聚焦“一带一路”建设法律服务及实务合作,第四届“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论坛暨“一带一路”安全合作与国际争端解决高端论坛今天(5日)在上海政法学院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举行。
本次论坛以“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为主题,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聚焦“一带一路”经贸规则构建与创新、“一带一路”与地区安全、“一带一路”争端解决和“一带一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议题。来自牛津大学、吉林大学、河北大学、南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政法学院等国内外高校,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国家电网集团能源研究院、上海社会科学院等科研机构,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院、上海仲裁委员会、段和段律师事务所、中伦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和单位的专家学者参加了论坛。
上海市法学会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会长施伟东表示,法治作为共建“一带一路”顺利运作的重要维系,也作为共建“一带一路”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法治化贯穿“一带一路”建设的始终。而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对外需要通过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签订贸易与投资协定等法律方式保障相关方利益,对内需要通过完善涉外法律体系,形成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其次,共建“一带一路”也需要各国形成法治共识,逐步形成国际法律共同体。只有推进法治建设与法治合作,才能保障“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过去八年间,“一带一路”已经成为范围最广、规模最大的国际合作平台。与此同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政治和法治状况复杂多元,不同国家和地区在国家安全、反垄断、环境保护、劳务、税收以及行业限制等方面的规定迥异,相关法律还经常因外部经济、政治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调整。
在上海政法学院校长、上海仲裁委员会主任、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会长刘晓红看来,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变,需要学术界和实务界更加深入地研究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政策,进一步加强各国的司法合作,同时强化对争端的高效和理性解决。同时,“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建设的推进和顺利发展也离不开大量高素质的涉外法律人才。
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在演讲中提出,在构建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全球治理新秩序的背景下,加强“一带一路”的法治保障是核心关键,因此国内要加强“一带一路”法治保障理论研究和制度体系的创新。他认为,当前“一带一路”的法治建设面临包括外部环境、企业层面、制度层面、国际法、国内法领域五方面的挑战。
会议期间,还举行了上海市“一带一路”安全合作与中国海外利益保护协同创新中心揭牌仪式及《 “一带一路”法律研究》第3卷新书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