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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 | 第四届“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论坛在上海举行

信息来源:上海政法学院发布时间:2021-11-05浏览次数:30

中国日报11月5日电 为推动“一带一路”问题的深入研究,聚焦“一带一路”建设法律服务及实务合作,第四届“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论坛暨“一带一路”安全合作与国际争端解决高端论坛于2021年11月5日在上海政法学院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举行。

此次会议由上海政法学院、上海仲裁委员会主办,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上海全球安全治理研究院、上海市“一带一路”安全合作与中国海外利益保护协同创新中心承办,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协办。

上海市法学会党组副书记施伟东表示,法治作为共建“一带一路”顺利运作的重要维系,也作为共建“一带一路”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法治化贯穿“一带一路”建设的始终。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推进,首先,我国对外需要通过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签订贸易与投资协定等法律方式保障相关方利益,对内需要通过完善涉外法律体系,形成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其次,共建“一带一路”也需要各国形成法治共识,逐步形成国际法律共同体。只有推进法治建设与法治合作,才能保障“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8周年。在过去的八年里,“一带一路”已经成为范围最广、规模最大的国际合作平台和最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政治和法治状况复杂多元,不同国家和地区在国家安全、反垄断、环境保护、劳务、税收以及行业限制等方面的规定迥异,相关法律还经常因外部经济、政治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调整,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刘晓红说道。刘晓红表示,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变,就需要学术界和实务界更加深入地研究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政策,进一步加强各国的司法合作,同时强化对争端的高效和理性解决。同时,“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建设的推进和顺利发展也离不开大量高素质的涉外法律人才。

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在论坛中指出,应当以“共商、共建、共享”理念作为“一带一路”的指导理念,以构建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全球治理新秩序,核心是要加强“一带一路”的法治保障,因此需要国内加强“一带一路”法治保障理论研究和制度体系的创新。“一带一路”的法治建设面临包括外部环境、企业层面、制度层面、国际法、国内法领域五方面的挑战。

周汉民提示企业应当重点关注三方面的问题:第一是中国企业要走向世界,一定要克服重行业轻商务的思维习惯,其中特别强调了尽职调查的问题;第二是皇家永利,皇家永利网站企业自信问题。但是自信有五个“不代表”——自信不代表可以不尊崇商务与法律的思维为指导原则,不代表可以放弃对规则的畏惧感,不代表可以放弃对法律的尊重,不代表可以忽视可预见的风险,也不代表可以放弃基本的商务准则;第三是文化融合问题,企业需要尊重投资地的公序良俗,应在稳健运行中合理植入中国的文化与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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